《杭州市“十二五”住房保障與房地產業發展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昨出爐,未來,杭州因剛需仍然較大,如果不引導與控制,房價仍會上漲。杭州將禁止別墅供地,主要致力于推廣低碳的一次性裝修房屋銷售,以推動產業發展。
“十一五”房地產投資占總投資30%
2006年至2010年,杭州房地產項目新開工面積達到6510.66萬平方米,其中住宅新開工4593.77萬平方米;房地產總投資額達到3237.73億元,平均年增長率達到15%;房地產開發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比例一直穩定在30%左右,成為固定資產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房地產業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從2005年的5.63%,上升到2010年的6.85%;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由12.78%上升到14.07%。2006年至2010年杭州市房地產業稅收占地方財政收入比重保持在20%至25%。
其中保障性住房在“十一五”期間也得到長足發展,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新開工面積累計達410.32萬平方米,竣工480.31萬平方米,為近6萬戶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的困難家庭解決了住房問題。
主城區廉租住房累計新開工29.29萬平方米,竣工12.96萬平方米。五年累計開工建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才和外來務工人員“兩項公寓”108.15萬平方米,竣工56.94萬平方米。
五年房價上漲130.35%,不利于產業發展
《規劃》指出,“十一五”期間,房地產業發展存在一些突出問題:
首先是商品住房價格階段性上漲過快,不利于可持續發展。比如,主城區商品住房成交均價從2006年初的8750元/平方米上升到2010年的20155.84元/平方米,凈增長130.35%。
“房價階段性上漲過快,增大了普通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的難度,助漲了投資、投機性購房,不利于產業可持續發展,也加大了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壓力。”市政府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分析。
其二,“夾心層”問題日益突出,準入與退出機制有待健全。
不斷攀升的商品房價格直接抬高了商品住宅價格底部,擴大了既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,又買不起或租不起商品住房的“夾心層”群體。同時,由于居民收入來源多元化、隱蔽化、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,管理部門對申請收入與資產狀況的審核難度較大,對保障對象的動態信息管理系統尚不健全,退出的執行還缺乏法律法規依據。
其三,涉及房地產市場管理的法規政策存在滯后現象,如拆遷安置補償政策、商品房預售管理、物業管理、保障性住房管理等領域出現的新問題,急需法規政策依據。
未來房地產業需求較大房價可能進一步上升
杭州房地產需求量仍將維持在比較高水平。杭州將繼續吸引周邊人口向杭州集中,據統計,近年來僅省內高校畢業留杭就有約6萬人,產生大量租房、購房的需求。
而目前,杭州中低價位商品住宅越來越少,主城區內已難尋單價在10000元/平方米以下,或總價在100萬元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,擴大了既不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、又買不起或租不起商品房的夾心階層。
有關調查顯示,至少家庭年收入在平均水平的0.9倍以上才能在杭州買得起一套面積為70平方米、單價為10000元以下的住房;至少家庭年收入在平均水平的1.15倍以上才能買得起一套面積為90平方米、單價為10000元的住房。
未來,留杭人口的住房需求還是比較大。根據省教育廳的數據顯示,大學畢業生居住方式以租房為主,比例達71.5%,其中租住農民房的比重為38.9%,人均居住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占27.2%。
同時,外來務工人員租住農民房的比重高達49.9%,人均居住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占33.9%。
隨著近年房租的普遍上漲,加劇了留杭人員的住房困難,迫切需要政府加強面向這些群體的基本住房保障。
但是,“十二五”期間杭州市不可能把大量耕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,后續的土地供給主要將依靠存量挖潛,這也將直接導致保障性住房開發成本大幅上升。此外,受房地產市場調控與增量土地可供有限性影響,土地出讓金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,因此,財政可用于保障住房建設的資金也帶有不確定性。
同時,商品房價格上漲潛在壓力也較大,在完善征地拆遷補償機制、逐步提高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后,房地產開發用地成本和地價的上升,可能進一步推高房地產開發成本。此外,來自本地的自用性剛性需求,與浙江民間資本豐裕,投資性需求強勁相結合,如果不加以引導與控制,將拉動房價進一步上升。
保障性住房總建設規模達1750萬平方米
“堅持鼓勵自住性合理住房消費,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,遏制房價過快上漲,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”,是杭州市“十二五”房地產行業發展的目標。
在十二五規劃期末,杭州房地產業增加值占第三產業增加值和GDP的比重穩定在13%和6%;全市平均每年住宅開工量保持在1400萬平方米左右,保障性住房新開工量占當年商品住房總量的30%左右。
廉租住房繼續做到“應保盡保”,保障總量約為1萬戶;經濟適用住房通過“租售并舉”方式,實現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銜接,三年內保障總量達到2.5萬戶;市、區兩級公共租賃住房總建筑面積(保有量)達到300萬平方米以上。
全市保障性住房五年總建設規模達到1750萬平方米,年度建設規模約350萬平方米。主城區保障性住房五年總建設規模達到1390萬平方米(約13.1萬套)。其中,廉租住房20萬平方米(約0.4萬套),經濟適用房150萬平方米(約2萬套),公共租賃房120萬平方米(約1.9萬套),拆遷安置房1000萬平方米(約8萬套),人才專項用房100萬平方米(約0.8萬套)。蕭山區、余杭區、富陽市、建德市、臨安市、桐廬縣、淳安縣七區縣(市)保障性住房五年總建筑規模達到360萬平方米。
禁止別墅類用地供應
通過對“十二五”期間杭州市人口數量和人均居住房面積的預測值等基礎數據分析,“十二五”期間住房總需求為:全市規劃商品住房年開發量約950萬-1083萬平方米,五年開發總規模達4750萬-5415萬平方米;其中主城區年開發量約450萬-583萬平方米,五年建設總規模達2250萬-2915萬平方米。
新增非住宅商品房總量:參照2000年以來杭州市非住宅竣工面積占總竣工面積28.54%的平均比例,結合目前實際,“十二五”期間非住宅商品房開發量應占總開發量的比例20%左右。非住宅商品房規劃五年開發總規模1015萬-1185萬平方米;其中主城區五年建設總規模達665萬-835萬平方米。
“十二五”期間需要超過5.5萬畝供地需求。
其中,按平均容積率2.5計算(下同),全市保障性住房用地(凈地)總需求量約為11500畝。
商品房住宅用地(凈地)總需求量約為34350-38350畝,平均每年供地6870-7670畝。
全市公建用地(凈地)需求量約為6100-7100畝。
杭州市明確規定,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有效供給,限制中高檔商品住房用地供應,禁止別墅類用地供應。
逐漸取消毛坯房推廣一次性裝修模式
《規劃》指出,杭州將堅定不移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,重點防范投機性需求過旺、房價過快上升帶來的社會風險、金融風險。
杭州市規劃,到2015年,實現50%的新建住宅使用太陽能光電和光熱系統。同時,逐漸取消毛坯房,積極推廣一次性裝修或菜單式裝修模式,對處于城市中心繁華地段住宅項目或高層住宅項目要求全裝修,將全裝修的要求作為住宅用地出讓的前置指標進入招拍掛合同。對開發、購買全裝修房的開發商、消費者給予政策上的優惠,研究推進實施住宅全裝修工作的相關政策。至2015年,主城區銷售住宅實現60%一次性裝修。
杭州將通過完善房地產行業的政策法規,加大打擊囤積土地、捂盤惜售、欺詐銷售、抽逃資金等侵害購房人權利的行為;建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,規范開發商對預售資金的使用;建立房地產開發項目風險防范專項資金,防范項目資金鏈斷裂給社會穩定帶來的不良影響。
進一步放寬保障性住房準入條件,到“十二五”期末,基本實現人均可支配收入80%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。
住房保障用地指標優先安排、申報優先審批、征地優先辦理。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公共租賃住房中長期貸款。(來源:杭州網)